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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邑县中央蓝郡业主质疑物业收取暖费的合理性

发布日期:2020-01-17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 单 号:200109111238027597

办结时间:2020-1-10信息来源:电话

受理单位:武邑县

反映内容

武邑县中央蓝郡业主反映:1.2019年小区是首次供暖,费用应由开发商缴纳,但物业却收了业主的取暖费。业主都不知取得房屋预售证的具体时间,要求尽快退还取暖费。2.小区5号楼北侧很多杂草,物业一直没有清理。3、小区5号楼12单元的电梯经常坏,给业主生活造成不便。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反馈结果

武邑县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17317日由武邑县发展改革创新局、武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如业主所签合同时期是在2017317日以后,住建局会协调开发公司进行退款,如合同日期在2017317日之前,则属正常收费。杂草问题,住建局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清理;经了解电梯并未坏,暂停运行是因电梯在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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