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单 号:200109111238027597 |
办结时间:2020-1-10信息来源:电话 |
受理单位:武邑县 |
反映内容 |
武邑县中央蓝郡业主反映:1.2019年小区是首次供暖,费用应由开发商缴纳,但物业却收了业主的取暖费。业主都不知取得房屋预售证的具体时间,要求尽快退还取暖费。2.小区5号楼北侧很多杂草,物业一直没有清理。3、小区5号楼1、2单元的电梯经常坏,给业主生活造成不便。望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
反馈结果 |
武邑县关于规范居民供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17年3月17日由武邑县发展改革创新局、武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下发。如业主所签合同时期是在2017年3月17日以后,住建局会协调开发公司进行退款,如合同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前,则属正常收费。杂草问题,住建局已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清理;经了解电梯并未坏,暂停运行是因电梯在维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