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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0:02:4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确定20项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分别是: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统筹

项目内容:改革职工个人账户,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将门诊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并实现即时结算。年度起付标准100元,报销限额为在职人员800元,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1000元,报销比例60%。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结构,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和使用效率,方便职工门诊就医报销,提升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水平,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二、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整治工程

项目内容:对市县城区及建制镇30所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及两侧便道进行硬化、绿化、亮化、美化改造提升,保障学生及接送老人出行安全,美化校园周边环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中小学、幼儿园改扩建工程

项目内容:全市新建改扩建16所中小学、幼儿园,其中,涉及市区4所(沁香路小学、昌盛街小学、红军学校二期、七中扩建),县市12所,建设面积7.14万平方米,投资2.4亿元。预计新增学位1.1万个,有效提升基层办学条件,扩大学位供给。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特困老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

项目内容: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环境等实际,围绕地面、卧室、如厕洗浴设备、老年用品配置4类7个基础性项目,完成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实行一户一策,改善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条件,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五、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大力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全市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1.1万个,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项目内容:全市计划改造228个城镇老旧小区,涉及515栋14211户,改造面积155万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居民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七、“口袋公园”“小微绿地”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在2020年至2021年建设80个“口袋公园”基础上,2022年再建设20个“口袋公园”和10个“小微绿地”,新增绿地面积8万平方米,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居民创造更多休闲活动空间。

责任单位:市园林中心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八、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工程

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标准利用两年时间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12000个教学班实施护眼教室灯光、护眼黑板改造,落实采光和照明要求,2022年改造6000个教学班。加强学生爱眼护眼教育和视力健康管理,通过综合防控,确保每年减少近视学生4500人以上,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当年总体近视率降低0.5个百分点,有效减少儿童青少年学生新发近视率,切实减缓近视进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九、市区老旧小区天然气管道加建工程

项目内容:对具备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天然气管道,拟新增天然气用户10000户,让市民享受安全、便捷、经济、清洁的用气服务。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按照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实施“十四五”规划要求,2025年前完成2100公里农村次差公路改造提升。2022年改造农村公路361公里,惠及全市65个乡镇189个行政村,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升农村公路服务保障能力。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一、农村村庄“五化”工程

项目内容:以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为重点,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2022年完成30%村庄“五化”任务(即全市1498个村庄),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改善村容村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二、启用哈院南院区

项目内容:哈院南院区于2022年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建成综合门诊医技楼、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儿童专科楼、综合内科楼等设施,最大程度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解决看病难、住院难问题。

责任单位: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三、城镇棚户区改造工程

项目内容:全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新开工2002套、基本建成3015套,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30日

十四、市区雨污分流改造扫尾工程

项目内容:汛期前完成54个居民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桃城区50个、衡水高新区4个),完成昌明大街(和平路至班曹店排干渠段)新建污水管网工程。同时,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利用专业技术设备常态化、多轮次开展雨污管网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雨水污水分流到位,彻底解决雨污合流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桃城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十五、孕妇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

项目内容:为全市所有建档立卡孕妇(含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孕中期(12周~22周+6天)免费提供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检测服务(评估3种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风险),确保应查尽查、全覆盖,有效预防和减少低智力、生长发育迟缓缺陷儿的出生,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六、“互联网+户政”便民服务系统

项目内容:建成户政业务网上办事平台,群众可通过登录“衡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按需办理相关业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建成后,18项业务实现“一次办”〔包括:出生落户申报、死亡注销申报、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申报、参军入伍注销户口申报、重复户口注销申请、退役恢复户口申请、亲属投靠落户申请、华侨回国定居落户申请、大中专毕业落户申报、住址变动申请、姓名变更申请、民族变更更正申请、出生日期更正申请、电子户籍证明、身份证换领申请、居住证申领、居住证补(换)领、居住证签注〕;2项业务实现“零跑腿”(包括: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户口簿补办);4项业务实现自主申报(包括:暂住人口登记、租赁房屋登记、用工单位申报、从业人员申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

十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全覆盖工程

项目内容:新建22个国医堂,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建设全覆盖,弘扬中医药文化,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配备中医药专业人员和基本中医医疗设施,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中医药培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中医药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八、就业促进工程

项目内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不断促进就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措施,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助力提高就业质量;开展系列创业服务活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聚焦“3+2”市域主导产业和“9+5”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培树劳务品牌,扩大劳务品牌就业规模和产业容量。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13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275人,新培树劳务品牌6个以上,创建市级劳务品牌3个以上,其中,争创省级以上劳务品牌1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十九、城市示范街道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选取榕花大街(大广高速出口至胜利路段)、中心大街(裕华路至滏阳一路段)、东湖大道(滨河路至鹏程路段)、永兴路(宝云街至西外环段)、惠民街(冀州区)5条道路作为样板示范街道进行改造提升,集中治理私搭乱建、广告牌匾、沿街建筑外立面、屋顶劣质彩钢瓦,合理配置沿街“城市家具”、标识标物,加快补齐城市功能照明短板,全面消灭无灯区域,深入实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四化”工程,提升城市整体风貌特色。

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

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

二十、庆丰街断头路贯通工程

项目内容:打通庆丰街(人民路至胜利路段),道路长约491米,红线宽度30米,建设道路、排水、照明、通信、绿化等工程。建成后将有效疏通周边交通堵点,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桃城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现予公告。

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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