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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6  15:29:4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

规划的通知

 

衡政字〔202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6日

 

 

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我市应急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加强应急管理能力,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一是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全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对6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架构、职责职能、运行机制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和优化,初步理顺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二是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编制修订了各级各类预案,初步建立了市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的应急预案体系。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整合应急救援队伍,初步构建了以消防综合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地震和抗洪抢险救援为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极大提升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党政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不断健全。出台《衡水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衡政字〔2020〕20号)、《衡水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衡安〔2020〕4号),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初步实现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和考核问效规范化。二是生产安全事故大幅下降。2020年与2015年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50%;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6.15%;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62%;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7%。三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按照一年试点先行、两年全面推进、三年巩固提升的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攻坚年、推进年活动,建立了“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四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不断健全,各县市区均设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各乡镇均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大力完善市县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严格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创新执法方式,开展观摩式执法、协同式执法和传帮带执法,每年立案数量、执法处罚呈上升趋势。五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深化。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持续组织“三项岗位”培训。强化全民安全素质教育,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逐步深化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安全知识竞赛,全面加强社会公益宣传。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逐步增强。一是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出台《衡水市关于加快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衡发〔2018〕6号),为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明确了方向。二是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体系。印发《衡水市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工作督查检查制度》(衡减发〔2019〕6号),并积极推进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促进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与社会经济同步协调持续发展。三是提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灾害信息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加大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力度,初步建成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断丰富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五是健全森林防灭火机制。加快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半小时扑救机制,落实市县乡村四级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构建了市有督查组、县(市、区)有检查组、乡有巡逻队、村有火情信息员的四级森林防火网络体系。六是健全完善防汛抗洪责任体系。市县乡村逐级签订防汛责任书,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部门领导、技术参谋“三位一体”分包防汛责任制。连续开展市县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演练,全面提升全市防汛抢险救援能力。

(二)面临的挑战

1.安全风险防范形势依然严峻。我市高危行业集中、企业门类齐全,数量庞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近千种;企业安全基础差,安全生产领域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仍然突出;新的安全风险集中显现,传统高危行业领域和新兴高危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增加了安全风险的分散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关联性;城市系统性风险不容忽视,随着城镇化加速发展,给安全防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2.自然灾害防治任务仍然艰巨。我市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灾害损失重。春秋干旱少雨,夏季降水集中,洪涝、风雹灾害多发频发,地震地质灾害面临风险,基础设施设防水平有待提高,面对灾害应对能力不强,应急演练规模小、数量少、覆盖面窄,应急演练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

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仍需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尚需完善,虽然在市级层面上对指挥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体制、职责职能、运行机制及各成员单位的责任进行了重新调整和优化,但部分县市区还存在责任不明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应急管理基层力量尚需加强,应急资源呈现倒金字塔形配置,基层力量严重不足、权责不匹配,导致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缺少依托、属地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

4.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程度较低,监测监控体系存在短板,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应急救援、指挥决策、资源保障的趋势研判、辅助决策等智能化功能尚未有效实现。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少,救援装备配备不足,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综合性跨部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的数量少、规模小,事故灾害应急演练覆盖面窄,对次生灾害研究不深入,科目设置不足,应急演练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应急意识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高,全民应急素质教育体系不完善,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投入不足,常态化大众应急疏散演练尚未实现全覆盖,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较差,自救互救能力偏弱。

(三)发展的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把应急管理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一整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阐明了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的特色和优势,科学回答了事关应急管理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

2.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积极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促进应急管理职能有效整合,在乡镇和街道改革中明确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强化应急管理基层建设;加强应急管理领域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建立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3.“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进入加速发展的历史性窗口期和重要战略机遇期,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人民群众对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发展规模、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将更加统一,为解决深层次、结构性、区域性的问题创造有利经济条件,为我们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汇聚更大合力、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4.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应急管理从非常态协同应对体制转化为常态化职能部门日常管理体制,对原来分散的应急管理职能进行了有效整合,在组建成立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整合重塑,基本形成了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健全完善了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大幅提升了应急管理能力,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5.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和应用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应急管理工作理念、方式、手段的深度变革,有力提升了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社会动员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实现科技创新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业务深度融合,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深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防灾减灾救灾“三个转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加快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现代化进程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急救援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队伍的管理制度、人才培养制度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健全,应急管理法治水平和科技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为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指标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内容

2025年目标

指标

属性

1

安全生产类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

15%

约束性

2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有效

遏制

约束性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

33%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

22%

约束性

5

灾害防治类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7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8

能力建设类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

达到

85%

预期性

9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

达到

95%

预期性

10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10小时以内

预期性

11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

达到

60%

预期性

12

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

达到

10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织密责任网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推进行业部门落实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防治责任,明确各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各环节全链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灾害事故调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灾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2.完善应急管理协同机制。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以及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制定部门应急管理权责清单,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的协同联动。完善军地协同机制,优化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方法,开展军地常态化的联演联训。

3.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机制。坚持“综合协调、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区域协同、多方参与”的原则,加强自然灾害风险会商工作。健全涉灾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会商平台,定期汇总分析各专业部门灾害趋势预测和重大灾害形势研判意见,形成综合会商研判报告,加强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为减灾救灾决策提供辅助支撑。

4.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舆情监测,拓宽舆情监测途径,加强舆情专家库和网评员队伍建设,为舆情引导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及时发现舆情信息,并进行有效引导。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爆炸、地震等灾害事故信息,及时组织专家分析、研判,早发现、早处置。制定信息发布模板,做好灾害事故后的权威信息发布工作,统一口径、主动发布、尽早发布,牢牢掌握信息发布主动权。

5.完善恢复重建机制。完善查灾核灾工作规程,认真做好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统计、核实和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依据,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等公共设施以及学校和医院等公益性服务设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修复。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

(二)强化底线意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1.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能力。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促进双重预防机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加大标杆企业培育力度。加强评估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提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质量。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掌握全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加大灾害易发频发、多灾并发和设防不达标等重点隐患排查力度。

2.加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监控预警能力。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健全市、县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监控、研判专业队伍,实现风险感知、动态监测、自动预警、应急处置、结果反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不断完善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升森林、地震、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灾害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水平,汇聚共享全市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全面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的综合监测和预警能力。

3.加强灾害工程防御能力。防灾减灾关口前移,强化自然灾害风险源头治理,推进国家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方式、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取工程项目资金,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继续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公路水路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扎实推进全市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科学规划建设管理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避灾防灾能力。

4.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专栏2  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1.危险化学品:严格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对高风险项目实施联合审查。全面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实施精准排查整治。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全面提升企业自动化安全控制水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推进以信息化为引领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现“双控”高效、便捷、可视运行。

2.烟花爆竹: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结构优化行动,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推进涉药机械设备本质安全提升,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机械设备;建设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线上线下监管融合;整合烟花爆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风险预警、产品流向等信息,推进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协同共享。推动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逐步退出。

3.工贸:围绕检维修、外委施工、停开工等重点环节,严格作业标准,推行安全生产管理精准化,深化冶金、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领域专项整治。

4.其他:推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农业机械、民用爆炸物品、燃气、电力、城市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同步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三)强化统筹协调,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1.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挥减灾委统筹协调职能,完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隐患排查,做好应急值守和救灾准备,有效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开展应急生活救助和冬春生活救助,推进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和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正常;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断提高救灾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

2.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统筹规划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动将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空间需求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提升城市承载抗灾总体能力;协同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逐步形成以市级为主、县级为辅、乡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加快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建设,按照“共建共享”原则,推进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逐步拓展平台分析研判等功能,实现市、县、乡三级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高效互联互通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推进市、县两级建设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基地,配置相关专业器材及多媒体设备,为公众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的防灾减灾知识文化服务。

3.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加快推进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完善科学防火体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力做好春防、秋防、冬防等重点时段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和灾害损失。

4.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压实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全市主要河道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创新信息共享形式,利用现代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加强与上下级沟通,共享气象、水文等部门监测预警预报信息。修订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方案,细化防、抢、撤、救等各项防范措施。加大防汛物资储备投入力度,提高防汛抢险物资保障能力。深入开展防汛风险隐患大排查,组织专家对河道、城市低洼地带等防汛重点部位风险隐患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做到汛期不过、检查不停、整改不止。

5.抓好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配合上级建立全市的地震烈度速报和预警系统。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全面推广实施《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应用,依规完善建设工程抗震监管机制,依规指导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各级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修订和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活动,全力做好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建立防震减灾知识传播平台,加强防震减灾宣传。

(四)强化集中攻坚,全面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优化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重大风险研判,完善应急预案评估修订机制,调整优化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强化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融通及数字化应用,增强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加强预案宣传培训,推进应急预案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重点加强“双盲”演练,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管理,提升应急演练质量和实效。

2.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加强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专业指挥与专家支持团队,打造专业指挥员和专家队伍。加强指挥信息化建设,提升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和保障能力,确保应对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工作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等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对接协作和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不断提升应急救援协同能力。

3.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大力发展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培育发展,健全完善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需求对接、行动协同,形成应急救援合力。健全政府购买应急服务机制,加快建立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多渠道保障模式。强化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4.加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结合灾情和物资储备情况,不断加大救灾物资储备规模;编制救灾物资年度购置计划,提出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有效运行,进一步规范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完善应急物资信息系统建设,实时动态掌握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实现国家、省、市、县救灾应急物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推进社区、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主体的应急物资储备,鼓励家庭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创新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完善应急物资代储和紧急征调机制,将政府物资储备与企业以及家庭储备有机结合,逐步拓宽多元、灵活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五)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应急科技信息建设

1.开展智慧监测预警。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各类风险源头信息采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利用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汇聚共享本地区洪涝干旱、森林防灭火、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具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充分利用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普查成果,通过应急管理地理信息系统汇聚区域风险隐患数据,形成分灾种、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提供辅助支撑。

2.开展智慧辅助决策。利用综合应用平台的智能分析工具,对洪水淹没、森林火灾蔓延、危险化学品爆炸、地震等灾害事故及多灾种耦合事故建立仿真模拟分析系统,综合研判突发灾害事故信息、业务系统报警信息和互联网舆情,为分析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快速评估灾害事故损失、研判次生衍生灾害提供辅助手段,为打造“情指行一体化”的指挥模式提供辅助决策。

3.开展智慧监管执法。统筹推进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设。推进智能终端装备应用,利用图像识别、语义分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现数据快速采集和获取、执法标准智能关联、执法文书自动生成,减轻执法重复填报数据负担。开展区域、行业整体的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分析研判,分析高风险企业画像,促进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辅助精准执法,提高监管效率和针对性,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闭环的良性循环。

4.开展智慧救援实战。全面整合灾害事故情报、应急力量、应急资源等信息,结合交通分图、互联网情报等辅助工具,实现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调度。健全市、县贯通的应急通信网络保障体系,确保指挥调度快速高效。健全完善灾害事故精准救援系统,提高现场应急处置管理移动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5.开展智慧社会动员。依托互联网、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利用在线学习、业务交流、经验分享与专家技术咨询功能的网络支持平台,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利用灾害事故报送系统、应急资源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加强对本地区灾害信息员、安全网格员、社会力量、志愿者的组织管理。

(六)强化统筹推进,不断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1.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及时补充和更新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推进农村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强化“村村响”防灾减灾救灾实际应用,开展农村应急广播使用人员培训和信息发布演练。引导村(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发展,坚决防范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增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持续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试点工作。

2.实施网格化管理。依托村(社区)网格,统筹融合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灾害信息员等力量,加强村(社区)应急管理网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安全生产、事故灾害报警、灾害信息统计、应急知识宣传和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畅通灾情信息报送渠道,提高灾情信息报送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着力提升基层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递、紧急转移避险、先期应急处置等能力,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增强防范和第一时间处置灾害事故能力。

3.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综合性执法队伍,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性执法队伍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重点检查企业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执法工作模式。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理确定自由裁量幅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两法衔接”,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跨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加强跨部门联合协同执法。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开展网络巡查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坚持行政执法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对执法工作落后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警示。

4.提升普法宣传能力。强化应急管理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的宣传和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完善执法普法制度,创新执法模式。通过门户网站、知识竞赛、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

5.推进应急文化建设。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开办专栏,大力宣传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年度人物”“安全卫士”“应急先锋”“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等推荐活动。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五个一”活动,加大安全科普力度,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不断拓面增量,提高创建水平。

6.加大应急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应急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实战能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素质,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在全体人员中占比逐年提高。全面推动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技能提升教育培训。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工程。加快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配套完善软硬件设施,依托省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成果,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服务的应急管理新模式。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企业以及相关区域进行三维建模,实现三维厂区与监测数据、监控视频融合,形成三维倾斜摄影数据,为多维度全面分析风险信息提供数据源,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标准规范和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装备,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救灾物资储备工程。根据救灾物资储备需求和紧急救助工作需要,以统筹规划、合理分布和资源整合为原则,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现有储备仓库,根据需要适时协同推进市、县两级新(改、扩)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建设设备和其它必要装备,地理位置、规模、配套设施等符合《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要求。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新(改、扩)建县级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培训基地,配置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专业器材及多媒体设备,为公众免费提供体验式、参与式的防灾减灾知识文化服务。开发一系列防灾减灾系列科普读物、挂图和音像制品,组织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开展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公共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确保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实现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围绕规划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要求,完善配套政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资本投入的引领带动作用,落实企业应急管理投入责任,拓宽应急管理投入渠道,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建设,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三)强化评估考核。建立监督检查、跟踪分析、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健全考评指标体系和标准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及完成情况的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确保重点工程有序推进、主要任务顺利完成、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名词解释

 

 

附件

 

名 词 解 释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事故管理分类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商贸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其他行业。

2.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值。

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指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每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数的比值。

5.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指全市每一百万人口中因自然灾害导致死亡的人数。

6.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指全市每十万人口中因自然灾害受灾的人次。

7.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指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

8.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实际配备的行政执法装备数量与有关标准要求配备的数量比值。

9.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指灾害预警地区接收到预警信息人数与灾害预警地区总人数之比。

10.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指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政府按照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受灾群众转移至安全地点、应急救援物资到达受灾现场,且使受灾群众“衣、食、住、医”等得到有效救助的时间。

11.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占比。指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数量占人员总数的比例。专业人才统计范围以学历为主,综合考虑从业资格、职称、培训等情况。

12.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指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实际培训新增从业人员数量与企业新招录人员数量的比值。

13.防灾减灾救灾“三个转变”。指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1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5.“情指行一体化”指挥模式。指突出情报全面主导、指挥集成统一、行动精准协同三个环节的指挥模式。

16.六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指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

17.安全宣传“五进”“五个一”。“五进”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个一”指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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