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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11:11:41 来源:政府公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衡政办字〔2023〕27号

 

景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融合发展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4号)要求,授予城乡融合试点县(景县)更多的改革自主权,探索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市政府决定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共5项,其中直接下放1项,委托下放4项。为确保下放事项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做好衔接落实工作。景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下放工作,及时衔接落实并依法实施。县级承接部门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时限,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要求编制服务指南,确保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得住、办得好。市级下放部门要采取集中培训、对口辅导等方式做好业务培训与指导,确保下放事项平稳有序承接。

二、切实加强审管衔接工作。景县人民政府要明确审批与监管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到位。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审批部门将审批信息及时推送到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可能影响许可决定的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反馈审批部门,确保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

三、按规定时限完成衔接工作。景县人民政府要在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及时调整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向景县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向景县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清单.docx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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