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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主城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10:58:28 来源:政府公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主城区2023年度土地

储备计划的通知

 

衡政办字〔2023〕44号

 

桃城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衡水市主城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衡水市主城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土地市场稳健运行,提升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国有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衡水市主城区(不含冀州区)实际,依照原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项目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9〕89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计划。

一、计划实施期限

土地储备计划实施期限为1年,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计划未能完全涵盖的地块或因条件变更不能再推进实施的项目,可在本年度中期予以调整,本年度不能完成的可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计划范围规模及成本测算

(一)计划范围规模

市主城区收储土地总面积为1948.7669亩(不含已补偿未组卷的172.16亩),主要由8个项目构成。

1.南部片区项目:东刘路以南、吴公渠以西、育才南大街以东、植物园以北区域内,拟征收集体土地约1384.09亩(不含已补偿未组卷的172.16亩),其中桃城区土地约468.62亩、滨湖新区土地约915.47亩。

2.大庆西路项目:前进北大街以西、大庆西路以南现行城市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区域内,拟征收集体土地约241.73亩。

3.路北片区项目:班曹店干渠以南、中华北大街以东、富强街以西、裕华东路以北区域内,拟征收土地178.92亩,其中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40.54亩,拟征收集体土地138.38亩。

4.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项目:人民路以北、宝云街以东、和平西路以南、清平街以西区域内,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4.55亩。

5.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项目:仓安街以东、永安路以北区域内,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04.988亩。

6.衡水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滏阳路以北、丰收渠公园以西区域内,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7.6亩。

7.鑫城嘉苑收回项目:大庆路以北、庆丰街以西区域内,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1.0689亩。

8.信发商厦西侧区域收回项目:中心大街以东、信发商厦以西区域内,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5.82亩。

(二)成本测算

本次土地收储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用(土地及地上物综合补偿和青苗补偿)、组卷及批后费用(新农村建设费、社保费、风险基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占补平衡指标或增减挂钩指标费、组卷工作费用)、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费用。涉及商业开发住宅用地按现行政策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约35万元/亩;其他用途土地使用占补平衡指标,约5万元/亩。

项目概算支出约110174.84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用约62195.59万元,组卷及批后费用约44523.11万元,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费用约3456.14万元。

1.南部片区项目:涉及土地补偿费用、组卷及批后费用、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费用,合计约63892.65万元。

2.大庆西路项目:涉及土地补偿费用、组卷及批后费用、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费,合计约14290.44万元。

3.路北片区项目:集体土地涉及土地补偿费用、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费用,国有土地涉及土地补偿费用,共计约15952.39万元。

4.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项目:国有土地涉及土地补偿费用,约3509.9万元。

5.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项目:国有土地涉及土地补偿费用,约10212.68万元。

6.衡水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国有土地涉及土地补偿费用,约2316.78万元。

7.鑫城嘉苑收回项目: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8.信发商厦西侧区域收回项目: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调度,统筹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要通力合作,合理调度土地储备和棚改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及资金周转效率,有效满足土地收储工作需求。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加大地块征迁安置力度,加快土地储备项目报批,全面做好储备地块前期开发工作。

(三)深入调研,合理供应。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土地市场调研力度,主动掌握土地市场需求,明确土地收储、供应思路,做到成熟一宗、供应一宗,确保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附件:衡水市主城区2023年度土地储

      备计划表

 

 


附件

衡水市主城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位置

收储总面积(亩)

土地补偿费用(万元)

组卷及批后费用(万元)

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费用(万元)

备注

1

南部片区项目

东刘路以南、吴公渠以西、育才大街以东、植物园以北

1384.09

28656.45

34874.08

362.12

不含已补偿未组卷的172.16亩集体土地

2

大庆西路项目

前进北大街以西、大庆西路以南

241.73

4568.89

9649.03

72.52


3

路北片区项目

班曹店干渠以南、中华北大街以东、富强街以西、裕华东路以北

178.92

12930.89

0

3021.5


4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项目

人民西路以北、宝云街以东、和平西路以南、清平街以西

24.55

3509.9

0

0


5

临城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衡水分公司项目

仓安街以东、永安路以北

104.988

10212.68

0

0


6

衡水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

滏阳路以北、丰收渠公园以西

7.6

2316.78

0

0


7

鑫城嘉苑地块

大庆路以北、庆丰街以西

1.0689

0

0

0


8

信发商厦西侧区域收回地块

中心大街以东、信发商厦以西

5.82

0

0

0


合  计

1948.7669

62195.59

44523.11

34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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