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水市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
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衡政办字〔202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衡水市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8日
衡水市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全市“开好局、优环境、抓落实、转作风”动员大会工作安排,聚焦建设文化旅游强市,加快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布局,推进全域全季全业旅游示范创建
(一)推动旅游全域化发展。支持各县市区发挥城市职能、交通、历史、资源等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旅游名县创建行动,支持滨湖新区打造全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力争2023年滨湖新区创成“河北旅游名县”,武强县进入“河北旅游名县”创建“大盘子”。加快推动故城县、冀州区等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发挥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资源优势,开发农事体验、乡村休闲等新业态,争创一批全国、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高标准开发多元化周末游产品,用好游客招徕奖励办法、旅游包车周末免费通行河北高速政策,让“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在衡水成为新时尚。
(二)开发全季化旅游业态产品。以衡水湖为重点,构建春季“赏花+踏青+演艺”、夏季“游船+垂钓+美食”、秋季“体育赛事+航空飞行+康养健身”、冬季“冰雪+温泉+民俗”旅游产业链,开发生态教育、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工业研学等研学旅游产品,培育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航空运动嘉年华、春游赏花季等品牌,打造衡水湖四季旅游业态产品。大力丰富城市旅游产品供给,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植入网红夜市、文创市集、非遗展演、文艺演出等业态产品,增强体验感和吸引力。以“乡村四时好风光”为主线,支持各县市区开发观光休闲、田园赏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饭店、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业针对节假日、时令节气等时间节点,开发富有节日风情、符合节日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
(三)深入推进“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文化”,推动“文化进景区”和“景区秀文化”双向发力,推动传统技艺、文化艺术、非遗产品进景区。推进“旅游+农业”,把乡村旅游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综合体等新业态,把田园变风光,把农村变景区。推进“旅游+康养”,加大健康乐享衡水建设力度,依托衡水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的康养产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以岭金蝉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吸引京津高端养老项目向我市布局,构建“医、养、游、食、研”全链条康养旅游体系。推进“旅游+工业”,支持衡水老白干、养元饮品、正大集团、蒙牛乳业等企业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工业旅游景区,做强工业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红色”,打造安平台城中共第一个农村支部纪念馆等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推出一批革命文物展览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一批红色主题活动,打造全省红色旅游新名片。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有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二、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一)支持旅行社经营发展。实行游客招徕奖励政策,对组织外地游客来衡过夜游的旅行社、景区、酒店给予资金奖励。对享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实施旅行社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规范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经营行为,推进旅游客运车辆联合监管。
(二)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因地制宜发展夜游、夜演、夜食、夜购、夜娱等夜消费。组织文旅企业推出景区门票半价、折扣等淡季优惠政策,激发旅游消费潜力。大力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创新乡村旅游消费新场景,推动武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积极推动故城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枣强民俗文化街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购物街区。举办衡水市非遗购物节,打造内画、剪纸等非遗工坊,带动非遗文创产品销售。2023年全市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17.4万张。与河北高速集团合作,推动大广高速衡水湖服务区、大广高速深州服务区开展旅游功能化改造,搭建旅游商品展销平台,打造集交通、旅游消费为一体的高速公路旅游功能服务区。
(三)举办多层次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评剧《台城星火》参加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承办“衡水湖杯”第八届河北省导游大赛。市县联动实施文化进景区专项行动,推动文化演艺、文创产品、文体赛事、创意设施、文化志愿服务等进景区。举办“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非遗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政府采购、送戏下乡”惠民演出、衡水市群众文化艺术节、“大家唱”“大家跳”“大家读”群众文化赛事等文化惠民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三、加快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重大项目带动。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高标准谋划、引进、建设、竣工一批优质文旅项目。抢抓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机遇,推动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出大运河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大运河景观带、生态带、旅游带、文化带。以创建衡水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加快推进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冀州古城遗址公园二期、冀州历史文化街区、滏阳河文化带、罗小蛋文创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投资额大、带动力强、标志性的文旅项目,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会客厅”。大力发展示范引领产业,做大做强武强乐器产业,加快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衡水)规划建设。做大做强饶阳民族乐器产业,搭建民族乐器精品展厅等展示平台。做大做强衡水内画产业,打造内画艺术传承博物馆。做大做强阜城剪纸产业,构建阜城剪纸形象IP。做大做强故城美术画材产业,鼓励青竹画材公司上市。
(二)加强项目服务和招商引资。建立健全项目专班、项目包联等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对各县市区谋划入库项目、新开工项目、在建续建项目定期调度。依托廊坊经贸洽谈会、衡水湖商务洽谈会、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平台,谋划推出优质文化和旅游招商项目,面向京津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围绕央企、国内龙头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推动重点项目签约落地。开展“谋跑争促”,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向上争取一批重大文旅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探索搭建政银企文旅项目合作平台,引导各类基金投资旅游项目。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
(三)发挥衡水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平台机制作用。以举办衡水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抓手,持续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打造新场景、提升新业态、宣传新形象,扩大旅游消费,繁荣旅游经济。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平台机制在资源整合、环境提升、城市更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方面的综合带动作用,指导各县市区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旅游业综合实力。支持故城县举办第七届衡水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联动各县市区深度参与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要活动,激发“一县举办、全市联动”新动能。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一)建设提升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在全市建设提升旅游风景道90公里以上,重点推进环衡水湖、沿大运河等重点条段旅游风景道提升工作。建设提升一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或替换旅游交通标识牌30块,开通运游线路6条,完善提升旅游集散中心2个,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5个,在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增加旅游服务功能。
(二)完善重点要素服务体系。打造衡水湖特色餐饮品牌,发掘衡水湖全鱼宴等特色美食文化,依托本地食材和特色手艺,建设一批游客“必去的”特色餐饮街区,推出一批深受游客欢迎的“必点菜”。满足游客多元化住宿需求,打造以星级酒店为龙头,以精品酒店、连锁酒店、度假酒店为主体,以民宿客栈、农家乐为特色的高中低档住宿产品,增加游客深度旅游体验。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推进购物中心、特色旅游商店等建设,举办全市文创与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推出一批衡水特色文创产品。丰富游客娱乐体验,打造电竞街区,植入剧本杀、元宇宙等沉浸式体验。大力发展“后备箱”经济、创意经济,完善配套物流服务体系。
(三)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打造“智慧智能”旅游互联网,建立衡水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旅游监控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将智慧旅游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在文旅产业的应用。完善“一部手机游衡水”平台,提升旅游景区无线网络覆盖率,利用“互联网+”为游客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丰富A级景区智慧服务和产品供给,引导旅游景区开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场景再现等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支持A级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开发云游览、云演艺、云文创等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全方位营销宣传,塑造更具影响力的文旅品牌
(一)持续开展品牌宣传。构建市、县、文化和旅游企业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营销宣传推广合力,做大做深做实“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研学到衡水品牌。持续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主流媒体和京津等重点客源市场火车站、地铁、商圈、社区等各类场景集中开展衡水文旅品牌宣传。加强组织策划,在京津和周边重点客源城市举办专场推介活动,充分调动旅行社力量,开展百强旅行商“送客入衡”行动,着力打造“京津周末休闲首选地”。
(二)创新营销宣传方式。邀请文化体育届名人为衡水文旅代言,与中国移动合作开通衡水文旅宣传视频彩铃,邀请旅游达人、网红大V作为衡水文旅体验官实地打卡宣传,发动网红达人、名人录制文化和旅游宣传视频。征集推选“十大必逛街区”“十大必点菜”等热门产品。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展销优质旅游商品和服务。
(三)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借助省内重大文旅活动推动衡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旅游、艺术、产业、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组织全市重点文旅企业参加国际旅交会、北方旅交会、大运河文旅博览会、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各种展会,针对性开展衡水旅游IP营销,不断增强衡水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国内知名演艺集团合作,打造具有衡水特色的精品剧目。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衡水文艺精品“走出去”,鼓励利用保利院线等平台,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宣传衡水,推介衡水,讲好衡水故事。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准入快车道,对不涉及听证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设立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一日办”,对行政备案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性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二)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等金融业务,开发和推广系列信贷产品。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落实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和旅游融资担保业务落实降费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
(三)开展助企服务。持续开展“送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主动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实施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乡村民宿培育提升行动,组织专家深入指导,推动旅游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乡创好物推荐官”培训活动,做好红色旅游讲解员、导游、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加快提高素质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规范市场秩序。在旅游企业试行培育遴选“首席质量官”,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加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持续开展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执法行动。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受理、调处各类旅游投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衡水市中心支行、衡水银保监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
任务清单
附件
推动文化和旅游市场恢复振兴任务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布局,推进全域全季全业旅游示范创建 | |||||
1 | 推动旅游全域化发展 | 支持各县市区发挥城市职能、交通、历史、资源等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旅游名县创建行动,支持滨湖新区打造全国研学旅游目的地,力争2023年滨湖新区创成“河北旅游名县”,武强县进入“河北旅游名县”创建“大盘子”。加快推动故城县、冀州区等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2 | 发挥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传统村落、美丽乡村等资源优势,开发农事体验、乡村休闲等新业态,争创一批全国、全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3 | 高标准开发多元化周末游产品,用好游客招徕奖励办法、旅游包车周末免费通行河北高速政策,让“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在衡水成为新时尚。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4 | 开发全季化旅游业态 产品 | 以衡水湖为重点,构建春季“赏花+踏青+演艺”、夏季“游船+垂钓+美食”、秋季“体育赛事+航空飞行+康养健身”、冬季“冰雪+温泉+民俗”旅游产业链,开发生态教育、红色文化、传统文化、工业研学等研学旅游产品,培育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航空运动嘉年华、春游赏花季等品牌,打造衡水湖四季旅游业态产品。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 | 桃城区、冀州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5 | 大力丰富城市旅游产品供给,依托历史文化街区、旅游休闲购物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植入网红夜市、文创市集、非遗展演、文艺演出等业态产品,增强体验感和吸引力。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6 | 以“乡村四时好风光”为主线,支持各县市区开发观光休闲、田园赏摘、民俗体验等乡村旅游产品。鼓励旅行社、饭店、民宿等文化和旅游企业针对节假日、时令节气等时间节点,开发富有节日风情、符合节日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7 | 深入推进“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 | 推进“旅游+文化”,推动“文化进景区”和“景区秀文化”双向发力,推动传统技艺、文化艺术、非遗产品进景区。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8 | 推进“旅游+农业”,把乡村旅游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综合体等新业态,把田园变风光,把农村变景区。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9 | 推进“旅游+康养”,加大健康乐享衡水建设力度,依托衡水湖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的康养产业和养老服务业,加快以岭金蝉小镇等重点项目建设,吸引京津高端养老项目向我市布局,构建“医、养、游、食、研”全链条康养旅游体系。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10 | 推进“旅游+工业”,支持衡水老白干、养元饮品、正大集团、蒙牛乳业等企业挖掘文化内涵,打造工业旅游景区,做强工业旅游产品。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11 | 推进“旅游+红色”,打造安平台城中共第一个农村支部纪念馆等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推出一批革命文物展览和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一批红色主题活动,打造全省红色旅游新名片。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二、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 | |||||
12 | 支持旅行社经营发展 | 实行游客招徕奖励政策,对组织外地游客来衡过夜游的旅行社、景区、酒店给予资金奖励。对享受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实施旅行社履约保证保险替代现金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规范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经营行为,推进旅游客运车辆联合监管。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4年3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3 | 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 | 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各具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活动,因地制宜发展夜游、夜演、夜食、夜购、夜娱等夜消费。组织文旅企业推出景区门票半价、折扣等淡季优惠政策,激发旅游消费潜力。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14 | 大力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创新乡村旅游消费新场景,推动武强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积极推动故城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枣强民俗文化街申报省级旅游休闲购物街区。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15 | 举办衡水市非遗购物节,打造内画、剪纸等非遗工坊,带动非遗文创产品销售。2023年全市发放文化和旅游惠民卡(券)17.4万张。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16 | 与河北高速集团合作,推动大广高速衡水湖服务区、大广高速深州服务区开展旅游功能化改造,搭建旅游商品展销平台,打造集交通、旅游消费为一体的高速公路旅游功能服务区。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深州市政府、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8月底前 | |
17 | 举办多层次文化和旅游活动 | 组织评剧《台城星火》参加全国戏曲(北方片)会演暨梆子声腔优秀剧目展演。市县联动实施文化进景区专项行动,推动文化演艺、文创产品、文体赛事、创意设施、文化志愿服务等进景区。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18 | 举办“5•19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非遗进校园等主题活动。承办“衡水湖杯”第八届河北省导游大赛。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7月 | |
19 | 广泛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政府采购、送戏下乡”惠民演出、衡水市群众文化艺术节、“大家唱”“大家跳”“大家读”群众文化赛事等文化惠民活动。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三、加快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 |||||
20 |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 |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高标准谋划、引进、建设、竣工一批优质文旅项目。抢抓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机遇,推动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出大运河精品旅游线路,打造大运河景观带、生态带、旅游带、文化带。 |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21 | 以创建衡水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加快推进衡水湖生态文化基础设施提升、冀州古城遗址公园二期、冀州历史文化街区、滏阳河文化带、罗小蛋文创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谋划实施一批投资额大、带动力强、标志性的文旅项目,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会客厅”。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桃城区、冀州区政府、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22 | 大力发展示范引领产业,做大做强武强乐器产业,加快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衡水)规划建设。做大做强饶阳民族乐器产业,搭建民族乐器精品展厅等展示平台。做大做强衡水内画产业,打造内画艺术传承博物馆。做大做强阜城剪纸产业,构建阜城剪纸形象IP。做大做强故城美术画材产业,力争青竹画材实现上市。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桃城区、武强县、饶阳县、故城县、阜城县人民政府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23 | 加强项目服务和招商 引资 | 建立健全项目专班、项目包联等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考核,对各县市区谋划入库项目、新开工项目、在建续建项目定期调度。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24 | 依托廊坊经贸洽谈会、衡水湖商务洽谈会、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等平台,谋划推出优质文化和旅游招商项目,面向京津开展精准招商、产业链招商。围绕央企、国内龙头企业开展以商招商,推动重点项目签约落地。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25 | 开展“谋跑争促”,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向上争取一批重大文旅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探索搭建政银企文旅项目合作平台,引导各类基金投资旅游项目。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26 | 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建设项目用地,可以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27 | 发挥衡水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平台机制作用 | 以举办衡水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抓手,持续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打造新场景、提升新业态、宣传新形象,扩大旅游消费,繁荣旅游经济。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平台机制在资源整合、环境提升、城市更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等方面的综合带动作用,指导各县市区加快补齐发展短板,提升旅游业综合实力。支持故城县举办第七届衡水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联动各县市区深度参与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要活动,激发“一县举办、全市联动”新动能。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四、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 |||||
28 | 建设提升旅游基础设施 | 2023年,在全市建设提升旅游风景道90公里以上,重点推进环衡水湖、沿大运河等重点条段旅游风景道提升工作。建设提升一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或替换旅游交通标识牌30块,开通运游线路6条,完善提升旅游集散中心2个,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5个,在2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增加旅游服务功能。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 |
29 | 完善重点要素服务体系 | 打造衡水湖特色餐饮品牌,发掘衡水湖全鱼宴等特色美食文化,依托本地食材和特色手艺,建设一批游客“必去的”特色餐饮街区,推出一批深受游客欢迎的“必点菜”。满足游客多元化住宿需求,打造以星级酒店为龙头,以精品酒店、连锁酒店、度假酒店为主体,以民宿客栈、农家乐为特色的高中低档住宿产品,增加游客深度旅游体验。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推进购物中心、特色旅游商店等建设,举办全市文创与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推出一批衡水特色文创产品。丰富游客娱乐体验,打造电竞街区,植入剧本杀、元宇宙等沉浸式体验。大力发展“后备箱”经济、创意经济,完善配套物流服务体系。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30 | 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 | 打造“智慧智能”旅游互联网,建立衡水旅游大数据中心和旅游监控平台、应急指挥平台,将智慧旅游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等在文旅产业的应用。完善“一部手机游衡水”平台,提升旅游景区无线网络覆盖率,利用“互联网+”为游客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丰富A级景区智慧服务和产品供给,引导旅游景区开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场景再现等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支持A级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开发云游览、云演艺、云文创等产品。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五、强化全方位营销宣传,塑造更具影响力的文旅品牌 | |||||
31 | 持续开展品牌宣传 | 构建市、县、文化和旅游企业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营销宣传推广合力,做大做深做实“这么近,那么美,周末到河北”——研学到衡水品牌。持续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主流媒体和京津等重点客源市场火车站、地铁、商圈、社区等各类场景集中开展衡水文旅品牌宣传。加强组织策划,在京津和周边重点客源城市举办专场推介活动,充分调动旅行社力量,开展百强旅行商“送客入衡”行动,着力打造“京津周末休闲首选地”。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32 | 创新营销宣传方式 | 邀请文化体育届名人为衡水文旅代言,与中国移动合作开通衡水文旅宣传视频彩铃,邀请旅游达人、网红大V作为衡水文旅体验官实地打卡宣传,发动网红达人、名人录制文化和旅游宣传视频。征集推选“十大必逛街区”“十大必点菜”等热门产品。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展销优质旅游商品和服务。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33 | 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 借助省内重大文旅活动推动衡水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旅游、艺术、产业、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合作。组织全市重点文旅企业参加国际旅交会、北方旅交会、大运河文旅博览会、国际旅游博览会等各种展会,针对性开展衡水旅游IP营销,不断增强衡水文旅知名度和影响力。与国内知名演艺集团合作,打造具有衡水特色的精品剧目。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衡水文艺精品“走出去”,鼓励利用保利院线等平台,开展文化艺术交流,宣传衡水,推介衡水,讲好衡水故事。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动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 | |||||
34 | 深化“放管服”改革 | 打造文化和旅游企业市场准入快车道,对不涉及听证的文化和旅游企业设立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一日办”,对行政备案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性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 | 市行政审批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35 | 强化金融 支持 |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等融资业务,对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贷”等金融业务,开发和推广系列信贷产品。鼓励担保机构为小微文化和旅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落实降费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和旅游融资担保业务落实降费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 |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衡水市中心支行、衡水银保监分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36 | 开展助企 服务 | 持续开展“送服务、促发展”专项行动,主动帮助文化和旅游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实施旅游景区品质提升、乡村民宿培育提升行动,组织专家深入指导,推动旅游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组织企业参加全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乡创好物推荐官”培训活动,做好红色旅游讲解员、导游、乡村旅游人才培训,加快提高素质能力和服务质量,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37 | 规范市场 秩序 | 在旅游企业试行培育遴选“首席质量官”,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加强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持续开展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执法行动。依托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受理、调处各类旅游投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 | 2023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