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王洪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衡政任〔2023〕3号
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王洪军同志任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因机构调整,原市招商局职务自然免除;
崔全星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彬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副主任;
王景峰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刘文岭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因机构改革,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职务自然免除;
袁建军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倪啸尘同志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处级),不再担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向红兵同志不再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卢立群同志不再担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锋同志不再担任衡水滨湖新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