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 策 解 读
您当前的位置:

关于《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07  15:37:5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进一步完善衡水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增强《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二、起草过程

2023年8开始组织人员对照部、省相关文件以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对《预案》的文本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后《预案》(征求意见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司法局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结合市领导相关要求再次完善形成《预案》

三、修订内容

优化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启动条件。预警启动标准黄色预警由预测AQI(AQI是空气质量指数,用于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指标)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修改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预警由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修改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红色预警由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修改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增加预案的适用范围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及《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对臭氧(O3)等因素造成重污染天气的相关要求

(三)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的有关要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的相关要求,将涉气企业分为重点行业企业、小微涉气企业、一般工业企业三类,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

(四)调整了运输管控要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要求,黄色预警期间,增加了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下同)。橙色预警期间,增加了钢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红色预警期间,增加了主城区外环线以内(含)区域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钢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五)对扬尘源管控措施进行了调整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增加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相关文件链接:http://xxgk.hengshui.gov.cn/eportal/ui?pageId=2312805&articleKey=3037905&columnId=79256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